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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乐m6网页入口: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4-05-04 01:32:50 | 来源:米乐m6平台网址 作者:M6米乐官网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确认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733,391,064.50元,净利润1,689,274,288.48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47,351,722.76元,其中扣除非经营性收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199,927,543.9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5,622,752.30元。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可供分配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2,562,275.23元。

  (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2,674,25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5,362,730.7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0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4)、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基本的产品继电器是一种电子控制器件,它具有控制管理系统(又称输入回路)和被控制 系统(又称输出回路),通常应用于自动控制电路中,它其实就是用较小的电流去控制较大电流的一种“自动开关”。故在电路中起着自动调节、安全保护、 转换电路等作用。当输入量(如电压、电流)达到规定值时,使被控制的输出电 路导通或断开的电器。具有动作快、工作稳定、常规使用的寿命长、体积小等优点。 大范围的应用于电力保护、自动化、运动、遥控、测量和通信等装置中。

  根据智多星顾问出具的《2022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之间的竞争研究报告》,由于电力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及 5G 通信建设的全力发展, 2022 年全球电磁继电器市场规模约为 516.7 亿元,同比增长 12.1%,需求量约为 107.9 亿只,同比增长 2.0%,到 2026 年全球电磁继电器市场规模 将达到 715.6 亿元,需求量将达到 132.6 亿只,2021-2026 年五年平均增长率 分别为 9.2%和 4.6%。

  根据智多星顾问的数据,2022 年中国电磁继电器行业预计实现销售额约 356.7 亿元,销量约为 92.7 亿只,分别同比 增长 12.7%和 2.5%。未来几年由于新能源汽车、光伏产业以及 5G 通信将继续全力发展,中国电磁继电器行业将保持较高速的增长态势,到 2026年中国电磁继电器行业将实现销售额 515.3 亿元,销量约为 118.7 亿只,2021-2026 年五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 10.2%和 5.6%。

  随着智能家居、工业自动化、光伏领域的强劲增长、全球电表智能化、汽车智能化和新能源汽车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随着 5G 时代的到来,继电器市场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全球电磁继电器制造商大多分布在在中国、日本及欧美,其中,宏发股份市场占有率位列全球第一,欧姆龙、泰科电分别列全球第二位、第三位。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是做继电器和电气产品的生产、研发及销售业务,基本的产品包括继电器和电气产品,其中,电气产品有低压电器、高低压成套设备等多个类别。继电器为公司基本的产品,最重要的包含功率继电器、汽车继电器、信号继电器、工业继电器、电力继电器、新能源继电器等品类,160多个系列、40,000多种常用型号规格,年生产能力超过30亿只。公司产品获美国UL&CUL、德国VDE和TüV、中国CQC等国内外安全认证,大范围的应用于家用电器、智能家居、智能电网、新能源、建筑配电、汽车工业、轨道交通、工业控制、安防、消防等领域。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拥有六大事业部,40余家子公司(含境外企业),全球雇员15000余人,继电器年出货量超过30亿只,厂房面积逾100万平方米,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继电器及电气产品产业链,涵盖了生产设备的设计与制造、零部件生产、成品生产和产品的销售等。内部产业链如图所示:

  公司生产消耗的主要材料包括铜材、铁材、银丝材、漆包线、工程塑料等。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建立了一套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和供应商管理规范,对采购管理职责与权限、采购流程、供应商选择、采购价格审批、采购付款及存货仓储管理等内容做了明确约定并严格执行。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公司继电器装配均处于十万级及以上的洁净车间内,并配置负压系统有效控制异物。装配采取了自动生产方式,且具备自主开发一流继电器自动装配技术和设备的能力:包括自动绕线、自动带料触点铆接、自动插装、自动焊接等;在产品质量控制上,使用影像系统、真空检漏等在线检测技术,并配置在线实时调整、不良品分选等功能,极大地提高了产品装配一致性及稳定性,保证产品的实物质量及生产效率。

  公司根据不一样的行业、不一样的地区和目标客户群的差异,采取直销和分销相结合的销售管理方式。

  国际市场是指中国境外市场、境内市场的进出口贸易商及以外币为结算单位的客户,由总部营销中心负责整体市场规划,组织协调。国际市场按地理区域可分为:

  国内市场是指中国境内市场但不包括进出口贸易商及以外币为结算单位的客户,具体区域如下:

  公司产品总体定价策略为参考市场行情以及成本加成法。在确定产品定价时,公司参考市场行情报价以及在原材料、加工成本和人力成本等基础上加成特殊的比例的利润确定产品的最终报价。公司产品的成本会因材料价格变革、汇率变动、人力成本变动而发生变更,公司会对最新底价定时进行重新核算。

  继电器行业发展很成熟,市场之间的竞争比较充分,未来,随只能家居、工业自动化、光伏领域的强劲增长、全球电表智能化、 汽车智能化和新能源汽车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随着 5G 通信的普及,继电器市场将迎来新一轮的发展。继电器制造商大多分布在在中国、日本及欧美。公司有三十余年的继电器研发和制造经验,是全球主要的继电器生产销售厂商之一。根据智多星顾问出具的《2022版中国电磁继电器市场之间的竞争研究报告》,公司全球电磁继电器市场占有率位列全球第一。

  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评出的“2022年中国电子元件行业骨干企业”,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8,在电子元件行业下属子行业继电器行业中处于首位。

  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和沉淀,公司形成了宏发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体系包含七个核心理念(愿景、使命、价值观等)以及六个管理思想(质量、效率是核心等),公司秉持“不断地进步,永不满足”的企业精神; 树立了“创国际大品牌,树百年宏发”的愿景、“代表民族继电器工业在世界上争得一席之地”的企业使命以及“通过共同促进企业的持续不断的发展,在为社会和股东作出贡献的同时,努力为员工自身谋取慢慢的变好的利益”的核心价值观。从始至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质取胜”的经营方针;“追求以完美的质量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方针和“诚信,守法,文明,敬业”的行为准则。

  公司拥有国内继电器行业内首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以及亚洲最大的继电器检验测试中心,着力于提升质量与效率,为客户订制个性化解决方案。公司成为继电器行业首家主持制定国家标准的企业,凭借着继电器行业内的较强的技术资源优势,行业技术地位日益提升,先后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创新型企业”等荣誉。

  宏发坚信“好的产品是由好的零件制造出来的,好的零件依赖于好的模具,好的模具需要好的设计和设备”,经过几十年的沉淀和积累,已经打造成为完整的深度集成模具、精密零件、自动化生产线的设计及制造的产业链。在模具设计、制造以及精密零件制造能力方面,企业具有强大的零部件自主配套能力,配备有全球顶尖的零部件生产设备。宏发模具精度可达到1μ,行业领先的模具设计、制造能力,缩短了产品的开发周期,保证了产品质量。

  在继电器自动化设备设计制造能力方面,公司是国内最早专业设计、开发和生产继电器工业专用自动化设备、自动化生产线的企业之一,开发的继电器装配生产线及前道部分装备水平已达到全球一流水平。自动化程度的上升提高了公司人均生产效率,保证了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公司拥有中国继电器行业顶级规模、设施最完备的继电器检验测试中心,设立了“三大核心产品测试实验室”和“四大公共服务实验室”。按照ISO/IEC 17025认可准则建立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具备非标检测系统的自主开发能力,满足多种客户的非标测试需求,参与IEC61810-2/-2-1,IEC61810-10等国际标准制定,主导GB/T 21711.7、GB/T16608.50-55等中国标准制定,测试能力及测试结果获得德国VDE、北美UL和中国CNAS认可,测试报告得到ILAC国际互认。同时执行10余项国际和国内标准,如EN61810、UL508等。公司获得VDE家电表继电器实验室TDAP认可,公司化学分析实验室获得CNAS实验室扩项能力认可,能够为客户提供准确可靠、具有公信力的ROHS符合性检验测试的数据和报告。

  公司从始至终坚持“以质取胜”,追求以完美的质量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构建了独具特色的全面质量管理模式以及一体化管理体系,基于“五设一体”的新品开发质量管理、稳健过程控制、“质量为先”的供应商质量管理、顾客至上的质量服务和“金字塔”型持续改进机制,实现质量管理循环,并对每一个产品的生产全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确定保证产品品质,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以人为本,培养行业尖端人才”的理念指引下,公司通过自身培养为主,全球化引进为辅,聚集了一批在产品研制、生产、管理、营销等领域有一定权威与经验的专业人才,为公司业务逐步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公司产品研制部门核心技术人员均在行业内有多年从业经验。公司坚持以高品质人才为引领,推动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的提升。公司主要管理团队均拥有丰富的继电器行业运营管理经验,专注于打造行业强势品牌,慢慢地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经过30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继电器生产商,深受客户信赖。公司具备拥有较高的市场信誉和品牌知名度,在网点布局、产业整合、客户和供应商管理等方面都有着非常明显的竞争优势。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744,766,22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 744,766,222 股增加至 1,042,672,711股;股份变动后,2022年基本每股盈利1.20元/每股,股份变动前,2022年基本每股盈利1.67元/每股;股份变动后,2022年稀释每股盈利1.21元/每股,股份变动前,2022年稀释每股盈利1.67元/每股。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33,391,064.5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7.07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7,351,722.76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39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99,927,543.9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07 %;实现基本每股收益1.20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5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000万张,期限6年。截至2021年11月3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2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972,000,000.00元,已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厦门海天支行账号为的人民币账户;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含税)为人民币32,583,350.60元,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为人民币30,739,009.99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69,260,990.0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 000733号”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329,050,654.13元,明细见下表:

  注:差额系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收到别的款项余1,093.46元,非募集资金款项。

  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制定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年11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宏发信号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厦门金越电器有限公司、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厦门宏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与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分别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天支行、厦门银行海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厦门银行海沧支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海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兴业银行杏林支行、兴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2 年 1 月,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厦门宏发信号电子有限公司、厦门金越电器有限公司、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开立了 13 个外币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兴业银行厦门杏林支行、厦门银行总行营业部、农业银行厦门集美支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注:公司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海 天 支 行 账户 余 额48,070,122.06 元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陕西分公司”)诉西安文商商贸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商商贸公司“)、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产生。

  根据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陕01 民初 1663 号),一审判决如下: 1.被告文商商贸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长城资产陕西分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1,100.00万元及利息,其中 2021 年 9 月 20 日之前利息为3621.999221万元,自 2021 年 9 月 21 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以 1,100.00万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四之标准计算。2.被告宏发股份在前项债务范围内向原告长城资产陕西分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连带负担案件受理费 282,151.00元,保全费 5,00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司收到上述判决书后即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受理, 2022年11月17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陕民终 443 号),裁定如下:续行冻结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账户中的 48,070,122.06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报告期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一)所示。

  2021 年 11 月,公司以募集资金 44,377.8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做了验证,并于2021年11月8日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1947 号《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企业决定以募集资金44,377.8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均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2年 10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万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该资金可滚动使用。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该资金可滚动使用。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厦门宏发信号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电力电器有限公司、厦门金越电器有限公司、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厦门宏发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厦门宏发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与募集账户银行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金额共计人民币277,002,213.02元,详见下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家居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南华镇老坪村 1、2 社”;《不动产权证书》为“川(2021)中江县不动产权第 0324394 号”。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2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智能家居用继电器及连接器技改及产业化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减少设备投资3,000万元,增加厂房投资3,000万元,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保持不变。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系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及募投项目实施需要而进行的调整。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我们认为,宏发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宏发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东林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公司于 2023年 3 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东林路564号)董事会办公室。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监事会、企业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已经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币30,739,009.99元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9,260,990.01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11月3日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33号验证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4日和2023年3月24日各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共计10,000万元,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保荐代表人,披露了归还公告。截止本董事会召开前,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加大,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本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节省财务费用,降低资金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 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详细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截至 2022年末注册会计师共1603人,其中签属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的注册会计师 1000 人。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 50,968.97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 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8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9 次、自律监管 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2 次。

  1994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 年 1 月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 家次。

  2007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7家次。

  李连国从业经历:2015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2月开始在该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次。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均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和公司所在行业服务业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本期财务审计费用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定价原则为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 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财务审计费用 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在为企业来提供 2022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 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已将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前与我们充分沟通并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核有关的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大华所具备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验与能力,且为公司连续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对公司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在满足独立性要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执行相对高质高效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可以胜任公司审计工作。

  3、公司本次续聘 2023年审计机构符合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综上所述,我们提议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请续聘大华所为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 年,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万元。上年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万元,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及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 3 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 1 年,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万元。上年 2022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万元。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